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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南新规出台致货物拥堵 企业叫苦协会求助

    时间:2026-02-06 09:10:46  编辑:admin  来源:中越plus  浏览:104次   【】【】【网站投稿

    春节本是企业,尤其是食品行业企业的业务高峰期,但今年,随着越南出台第46号法令新规,商业氛围却笼罩上了一层阴云。

    由于需要按照新规定进行食品安全检查,1月下旬,超过30万吨主要为新鲜农产品、初加工产品的货物以及超过1300辆运输此类货物的车辆在各口岸拥堵了约3-4天。

    众多企业协会发出紧急公文,迫切要求越南政府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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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口岸货物拥堵的根源在于第46号法令,该法令是指导《食品安全法》实施的细则,由越南副总理黎成功于1月26日签署并立即生效。

    然而,采用这种新的检查方式,等待结果时间长达5至7天,不仅给检测系统带来了过载压力,而且由于货物易腐,使得许多企业面临遭受严重损失的风险。

    更值得注意的是,该法令虽立即生效,但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并产生了一系列衍生许可,导致不仅企业,连管理机构也不知所措。

    直到1月31日,在连日来网络上的抱怨和求救声铺天盖地之后,黎成功和农业与环境部领导才指示进行审查以解决堵塞问题。

    直到2月2日,即一周多之后,负责食品安全认证的卫生部才牵头召开了关于此规定的会议,农业与环境部、工贸部和地方领导以及企业界代表以在线形式参加。

    据越南优质商品企业协会主席武金幸描述,这次会议“令人彻底失望”,因为起草机构非但没有商讨解决之道,反而称赞新规定“严密”,并称企业的困难只是“暂时性的”。

    更重要的是,卫生部的官员们轮流发言耗尽了时间,“没有任何一家企业、任何一个协会得到发言机会”。

    管理者们所提及的“严密”,被武金幸用另一种方式描述:严到所有人都“愣住了,面面相觑”。

    “要求像全世界有效做法那样从事前检查转向事后检查吗?看,第46号法令把所有都卡住了:事前和事后检查都要,不顾执行能力。而每个环节都是费用,是金钱,是时间,是信任,是……企业的血汗。”武金幸在其个人Facebook上写道。


    截至2月4日,武金幸的帖子已获得超过15000次互动,2000条评论和4000次分享。

    根据越南电视台(VTV)统计,截至2月2日,这种情况“基本得到解决”,三分之二的积压货物已获通关。但这同时意味着,在春节临近之际,仍有三分之一的货物悬而未决。

    在此背景下,西宁省和老街省似乎已“突破条条框框”,主动解决了通关瓶颈,为企业的货物放行。


    引发风暴的法令

    农业与环境部在2月1日致范明政总理的报告中明确指出,从第15/2018号法令转向第46/2026号法令存在系统性障碍。

    尽管认为鉴于近期发生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加强管理是必要的,但新法令即时生效直接造成了四个主要困难群体,导致自1月26日起各口岸货物拥堵。

    最大的困难在于对属于“常规检查”范畴的商品,检查程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所有批次货物均需进行现场检查并抽样检测,而不仅仅是像以前那样检查文件。

    而陆路口岸缺乏现场实验室基础设施,等待结果的时间长达5-7天,导致清关流程停滞。

    更为突出的是,第46号法令虽已颁布,但尚未对检验指标的选择和取样数量提供具体指导,导致口岸执行机构因缺乏确定依据而无所适从。

    此外,对于新鲜农产品的文件要求也存在问题,新规定要求企业必须提供“产品标准副本”——这是与以往相比新增的文件组成部分。

    问题是,由于缺乏关于表格格式和必备内容的详细指导,该程序无法完成。

    这在进出口门户处形成了一个行政程序的堵塞循环。


    更严重的是,这些法律障碍在春节高峰期造成了直接的经济损失。进口农产品主要为易腐新鲜产品,而口岸的仓储基础设施无法满足长期存储需求。

    由于第46号法令不允许企业在等待检测结果期间将货物运回自有仓库保管,成千上万吨货物面临变质的风险,给经营单位造成巨大的财务损失。

    越南乳业协会在致总理的公文中指出的一个主要瓶颈是第46号法令第16条要求所有生产企业必须拥有越南颁发的食品安全合格认证书。

    这对于在国外——本就遵循ISO、HACCP等国际标准运营的工厂来说,是不可能的。这项规定不仅阻断了许多优质产品的进口渠道,而且被认为违背了越南在WTO中的承诺。

    协会反映,目前国家检查程序被繁琐地增加到了三个步骤,而以前只有一个步骤,导致清关时间被不合理地延长,却无助于改善食品安全。

    然而,在2月3日,越南政府办公厅就签署颁布第46号法令的黎成功的结论发布通知,称黎成功评估该规定得到了各部委“非常高的共识”,并“满足了管理要求,其中明确了内容、程序和实施步骤”。

    但越南国会,即使是在任期最后的日子里,却不这么认为。

    越南国会副主席陈光芳要求政府在颁布法令、法律实施细则方面需吸取教训。

    他强调,必须在起草阶段就进行监督,以确保政策的过渡条款和生效时间点不会给市场和企业带来冲击。

    科学技术与环境委员会主任阮清海强调了保护人民和企业合法权益的要求。她确认委员会已责成专业部门进行审查,并将正式向主持起草第46号法令的机构提出意见,以便及时调整。

    越南总理于2月3日晚签署了紧急电报,要求不得堵塞食品货物,建立24/7热线以解决企业困难。


    企业陷入困境

    在2月3日上午发表于个人Facebook页面的帖子中,武金幸指出,企业的现金流正因高昂的仓储费用、货物腐坏、违约以及现实的破产风险而被消耗殆尽。

    武金幸提出疑问:为何不集中处理国内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却要用缺乏可行性的规定来全力收紧进口货物?

    她认为,这“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不仅是在新任期的最初几天给经济带来打击,更提出了“谁将为企业损失承担责任”的问题。

    在2月3日越南快讯网(VnExpress)"视角"栏目的一篇文章中,律师黄河认为,将"即时生效"机制——本应仅适用于自然灾害、疫情等紧急、特殊情况——应用于一份彻底改变一个行业经营流程的文件,是一种滥用,损害了法律体系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导致企业丧失信心。

    该律师指出,第46号法令最严重的错误在于缺乏针对进口货物的具体过渡性规定。越南国内产品获得了12个月的宽限期,而正在办理手续或已到港的进口货物批次却未被覆盖。

    这造成了一个法律死穴:执法机关不敢适用旧法,但因缺乏指引也无法遵循新法。这种情况违反了“行为发生时的法律适用于该行为”的基本原则,导致从南到北的检验单位一致停止接收文件。

    律师黄河建议设立一个独立机构,在文件颁布前对其评估质量进行审查。

    他总结道,当前的紧迫要求不仅是修改第46号法令,更重要的是建立一个防御机制,以防止类似的政策失误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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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6号法令实施时间被推迟

    2月5日,越南快讯网消息,关于食品安全的第46号法令实施时间被推迟。在颁布近10天后,根据越南政府决议,该法令的执行时间被延后至4月15日。

    在法令实施时间被延后期间,关于进口食品和农产品的食品安全规定将按照旧规定(第15号法令)执行。

    在此期间之后,越南政府要求各部委:卫生部、农业与环境部、工商部、财政部以及各地方政府,为新规定(第46号法令)的实施做好充分准备。

    这一指导旨在解决在执行指引《食品安全法》的第46号法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自上周末以来,由于执行第46号法令遇到障碍,数千个集装箱货物在边境口岸和港口“积压”。

    截至2月4日,根据胡志明市海关局的统计,吉莱港积压了超过1800个集装箱。大部分企业由于尚未完成专业检验注册、以及与检疫和食品安全相关的许可证颁发通知,未能进行海关申报。

    导致货物在港口和口岸拥堵的原因之一,是第46号法令在颁布之日(1月26日)立即生效,但缺乏关于进口货物国家检查的详细指引和过渡机制。许多单位已暂停颁发检疫和食品安全证书,导致企业缺少足够的清关文件。此外,在基础设施尚未准备就绪的情况下改变检查方式,也造成了货物堵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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